我市开展202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
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07 08:21来源: 市教育体育局作者:督导室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通知》(皖教督【2020】10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人社、编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于3月16日至3月30日对我市大通区、田家庵区、潘集区、凤台县、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寿县等七个县区组织实施了2020年度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工作。

考核采取“网上评价”与“现场验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县区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框架结构,建立系统的电子档案,上传至指定督导考核平台,专家复评的“材料审验”环节全部在网上进行。实地验证时,侧重于现场查看和数据核实。考核情况经专家组集体评议,形成初步督导考核意见,当天进行现场反馈,提高了督导考核的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县区迎检工作负担。

按照工作安排,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督导组下达县区复查反馈意见至有关县(区)委、政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市领导小组听取复查组的复查报告,研究确定复查结果后,市督导办将形成市复查报告及市督导考核情况相关表格,经综合评议后,连同县区需报送材料,报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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