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年市级青少年户外
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9 11:40来源: 市教育体育局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民健身条例》和《“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精神,促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市教体局决定,开展 2020 年市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8月 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组织和要求

各单位、法人要充分认识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在认真总结以往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要在申报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选择推荐已初建成型、初具规模、较为成熟的单位进行申报。成功申报市级营地后,市教育体育局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营地,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好的单位可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一)地域条件

1、交通便利的自然山丘、湖畔等,距离城区不超过1小时车程,可全年开发组织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地域或具有明显独特的季节性青少年体育活动特点的地域;

2、具备必要的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周边有可供参观学习的红色景点、历史文化景观或工农业生产基地等优先;

3、拥有可同时安扎20个左右露营帐篷的开阔地带;露营场地坡度不超过 20%,露营区附近需要有足够的水量供给(自来水、泉水或地下水)并建有公共卫生间设施;

4、远离滑坡、巨浪、山洪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区域。

(二)营地构成

1、活动区:可根据营地自然环境、地域特点,有充足的体育元素,能够同时开展如团队拓展、定向越野、野外生存等各类体育设施多个户外活动项目优先(开展的活动项目保险公司能够承保;同时凡设置有游泳、攀岩等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高危险性项目的营地,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2、露营区:可同时满足40人左右露营;

3、服务区:有40人以上的住宿和就餐条件,有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

4、至少有 2 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体育指导员;同时突出公益性,能够吸引广大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每年参加活动人数达 1000人次以上;

5、申报单位要有独立的法人,并注册。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预防和管理,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没有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将营地申报书面材料整理成册,一式两份于 2020年 7月31 日前报送至淮南市教育体育局竞技体育科。

联系人:王炎炎

电  话:0554-2680551

邮  箱:28143588@qq.com

地  址:山南新区财政大楼1308室


附:申报书.doc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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