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级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市市级教育费附加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拨付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淮南市市级教育费附加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教育费附加资金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和申报流程等内容,着力提升教育内涵和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认真做好《管理办法》谋划起草有关工作。2023年4月,市教育体育局启动了《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管理办法》起草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开展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科室关于教育费附加的意见建议。二是文本起草。根据调研成果,市教育体育局组建起草工作专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三是征求各方意见。先后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审计局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对文稿做了反复修改完善。四是上会研究后印发。《管理办法》经过第17届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教育费附加资金使用效益,增强综合调控能力,充分发挥资金职能作用,促进淮南市教育平稳较快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淮南教育的满意率和获得感。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为全面推进我市教育投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突出完善办法,通过挖掘存量、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提升全市教育资源供给。市级教育附加由市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学前、高中和职业教育等。市级教育附加对于建设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四项主要任务:一是明确教育费附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相关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使用;二是适当扩大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范围。除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和奖金外,教育费附加可以用于包括学校基本建设在内的各项教育事业支出;三是简化使用范围内容。原为避免教育费附加与一般公共预算两项资金安排项目重复及监管困难,对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各部分资金具体内容作了细分,现市级教育附加已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且使用范围已作适当扩大,没必要再作详细区分;四是优化教育费附加的分配和审批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六、创新举措
结合淮南实际,以创新促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管理办法》提出了资金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和申报流程等十五条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市级教育费附加的使用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教育费附加预算是开展教育工作的基础,必须严格控制预算支出,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监督管理,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教师培训、教育科学研究等提升教育内涵和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部门:市教育体育局
解读科室:计划财务科
解 读 人:吴君
联系方式:0554-664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