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2024年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8 17:29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

120/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60

 

2.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

120/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60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

30/·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117

 

4.大学英语考试报名考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2

124

 

四级

28/·

 

六级

30/·

 

5.全国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

80/·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

 

6.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

150/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86

 

7.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试费

120/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586

 

8.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572

 

初级

100/

 

中级

160/

 

高级

300/

 

考试答辩费

100/

 

9.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

10.45/·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8134

 

10.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费

8/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27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0799

 

1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70/·

皖价费函2013184号文件

 

1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280/

皖价费函2013185号文件

 

13.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笔试

45/

财综字20132568

 

14.新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

80/

财综字20132568

 

二、学前教育阶段

(一)保育教育费

1. 省级示范园(上限,下同)

2000/·学期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费〔2007232号、〔2008203号;

市物价局、财政局淮价费20142

 

2. 市级一类(示范)园

1600/·学期

 

3. 普通幼儿园

1200/·学期

 

4. 小学附设幼儿园

800/·学期

 

(二)服务性收费

1. 伙食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幼儿园应按非营利和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凡实行食堂外包经营的幼儿园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承包费、管理费、装修费等费用,将费用转嫁给幼儿,间接侵吞幼儿伙食费;对暂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幼儿园为幼儿提供校外企业配餐的,幼儿园除代收伙食费外不得另加收服务费

2. 延时服务费

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三) 代收费

1. 校车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2. 课外教育活动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幼儿园应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据实收取,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幼儿园领导、教师等组织管理人员参与课外教育活动发生的费用应由幼儿园支出,不得在学生交纳费用中列支,严禁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在课外教育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承办机构利益输送,损害学生利益

三、义务教育阶段

(一)服务性收费

1.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号)

 

 

2. 伙食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学校应按非营利和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办自管;已经承包的,按规定逐步收回学校,自主经营;暂未收回且实行食堂委托经营的学校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承包费、管理费、装修费等费用,将费用转嫁给学生,间接侵吞学生伙食费;对暂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外企业配餐的,学校除代收伙食费外不得另加收服务费

3. 课后服务费

由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教育等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学校不得将不属于课后服务范围内的教育教学活动当成课后服务进行收费,不得擅立项目或超标准收费

4. 公共洗浴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5. 补办证卡工本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只得收取制作证卡的成本费用,不包含使用证卡或用证卡提供服务的费用

(二)代收费

1. 教辅资料费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费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2. 作业本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作业本费已由地方财政负担的,继续由财政负担;对地方财政不能负担的,学校可酌情代收

3. 校服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校服采购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

20153号)执行

4. 校车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5. 研学实践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学校应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据实收取,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学校领导、教师等组织管理人员参与研学实践发生的费用应由学校支出,不得在学生交纳费用中列支,严禁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研学实践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承办机构利益输送,损害学生利益

四、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校)

(一)学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电200226

 

1.一般普通高中

350/·学期

 

2.市示范高中

700/·学期

 

3.省示范高中

850/·学期

 

(二)服务性收费

1. 伙食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学校应按非营利和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凡实行食堂外包经营的学校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承包费、管理费、装修费等费用,将费用转嫁给学生,间接侵吞学生伙食费;对暂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外企业配餐的,学校除代收伙食费外不得另加收服务费

 

 

2. 公共洗浴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3. 补办证卡工本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只得收取制作证卡的成本费用,不包含使用证卡或用证卡提供服务的费用

(三)代收费

1. 教材费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费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2. 教辅资料费

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费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3. 作业本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作业本费已由地方财政负担的,继续由财政负担;对地方财政不能负担的,学校可酌情代收

4. 校服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校服采购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

20153号)执行

5. 校车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6. 研学实践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学校应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据实收取,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学校领导、教师等组织管理人员参与研学实践发生的费用应由学校支出,不得在学生交纳费用中列支,严禁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研学实践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承办机构利益输送,损害学生利益

7. 中职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8. 军训伙食费

据实收取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9. 健康体检费

按照我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皖教秘财〔202341

 

(四)住宿费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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