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分表(其他权力类)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监督方式 |
1 | 其他权力 | 受理教师申诉 | 省级:处理厅属高校教师申诉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对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 市级:处理市属高职院校教师申诉和主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诉和对县级教育局处理不服的申诉; 县级:处理主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申诉。 |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材料、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进行材料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告知其理由。 2、审理责任:通知权属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受到答辩书后,教育部门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针对疑问情况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进行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 3、裁决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书。 4、执行责任:裁决生效后,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裁决决定。 5、其他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裁决把关不严,给申诉教师、学生造成不公正待遇,产生严重后果的; 2.在裁决过程中,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3.在裁决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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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权力 | 除高等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民办学校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的审核 | 1.《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97项)》第7项“除高等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民办学校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的审批”下放设区的市教育主管部门。 |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论证,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不予批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的;3.擅自、增设、变更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4.审查把关不严,给申报学校造成不公正待遇,产生严重后果的;5.在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6.在审批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66447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