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政策】淮南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生优待政策(中考加分部分)
根据《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上述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