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淮教体〔2025〕28号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
现将《淮南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淮南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校园环境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区域统筹、属地管理,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
2.1淮南市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教体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各县区落实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各级各类学校健康防护应急措施,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宣传。
组长:市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市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
成 员:市教体局德育科、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法规科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科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接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预警发布、级别调整与解除指令。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做好系统内预防宣传、预警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情引导、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并监督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基础教育科负责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应急工作方案,督导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停课或调课预警响应预案;督导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防护和应急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健康知识宣传,并监督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负责指导职业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预警响应预案;指导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并监督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德育科负责指导各地各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课及竞赛活动等应急响应预案;指导各地做好学校有关体育课、体育考试和运动会等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并监督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法规科负责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并监督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2.2市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科,办公室主任由德育科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协调推进全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预防及应对工作。
2.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健康防护和应急措施,加强与区域内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协同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查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本级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教学安排,确保停课不停学,减少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4)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主责部门负责人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报市教体局。
2.4学校职责
(1)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预警指令做好健康防护和应急措施。
(2)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各级各类学校应组织开展针对师生的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师生的组织管理和健康防护。
(4)停课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应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对家中无照看条件,需送到学校的学生,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到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确保有人监管。
(5)各级各类学校在预警响应期间加强校内车辆的安全管控,确保行车安全。
(6)学校领导、教师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安排专人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有关情况。预警解除后,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有序恢复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预警预报
3.1预警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划分为 3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3.2预警发布、调整与解除
预警发布、级别调整与解除由淮南市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发布。市教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指令后,按照市环委会发布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做好应急响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 3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
4.2应急响应措施
4.2.1 黄色预警发布时,同步启动Ⅲ级响应,预警区域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视情采取以下建议性措施:
(1)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2)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等疾病的师生减少户外运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3)倡导学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4.2.2 橙色预警发布后时,同步启动Ⅱ级响应,预警区域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等应视情采取以下建议性措施:
(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2)建议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等疾病的师生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提醒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
(3)倡导学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4.2.3 红色预警发布后时,同步启动Ⅰ级响应,预警区域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等应视情采取以下建议性措施:
(1)停止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停课需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此为由补课。
(3)对家中无照看条件或未接到停课通知而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红色预警指令的有关措施要求,指导学生安排好在校的学习和生活。
4.3监督检查
市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巡查、抽查,预警区域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预警期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信息报送与公开
市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区域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信息日报制度,按要求将预警情况(包括预警发布、调整、解除时间)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情况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市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按要求将本系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启动落实情况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预警发布,向预警区域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大气污染的最新趋势,督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5响应终止
市级预警解除时,同时终止本级应急响应。
5总结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响应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
6附则
6.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皖公网安备 340400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