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目录】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区)体育行政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皖财综〔2022〕40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省体育局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皖财综〔2021〕62号)对《安徽省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行调整,现印发执行。
附件:安徽省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安徽省体育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