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4:29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淮南市教育体育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市政府网站(http:/www.huainan.gov.cn/)及淮南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s://sjtj.hu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民生大厦9楼,电话:0554-6649307,邮编:232001,传真号码:0554-66399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市教育体育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彻落实《淮南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围绕“双减”政策落实、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点栏目共计发布信息1422条,同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教体类资讯。

我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市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皖教秘〔2023340 号)、《关于部署实施省市两级<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皖体办〔202366 号)文件要求,梳理和保留历史数据,全面清理无效无关、不规范信息,充实完善新增栏目内容,实现新目录对旧目录的完全替代。截至目前,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年教育类重点领域发布信息538条,体育类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13条。围绕中考、高考等重要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回应关切信息100条。重点完成《淮南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淮南市中小学布点规划(2022-2026年)》的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把握质量和内容,让群众真正读得懂,看得明。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交的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据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流程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排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错敏词、错链信息,确保隐私安全。2023年,我局未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未产生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后,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教体工作实际,聚焦全市教育体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就群众关切的教育考试、招生入学、体育活动等热点信息进行充分公开。据统计,2023年我局微博发布信息191条,关注量17798,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4条,订阅数42740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与社会评议制度,明确各职能科室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协同推进教育体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交流会并及时自查自纠,各科室及市直学校齐心协力、履职尽责,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业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教育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主要体现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时效性较差、栏目建设不够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我市教育体育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我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教育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组织各科室及市直学校信息公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要求,对照考核指标细分工作安排。定期巡查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对于未及时更新的栏目提醒、督促科室和市直学校及时规范公开相关信息,协同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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