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安徽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强省,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基本建立,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更加健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持续推进,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占比不低于30%;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培育一批优质特色高中,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2%以上;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特殊教育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实现全覆盖;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任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更加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科学预判学龄人口峰谷变化,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优化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大力实施“安心托幼”行动,在普惠性资源不足地区、人口流入地区,要进一步加大资源配置力度,通过新建公办园、规范小区配套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等多种方式,满足就近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到2027年,30%以上的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全面消除幼儿园“大班额”,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
2.健全普惠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执行标准高于600元的地方不得下调,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动态调整。建设好国家级、省级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
3.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学前教育教研改革,研制《安徽省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意见》,扭转教研功利化导向。注重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改进保育教育实践,提高师幼互动质量。提升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有效性,助力幼小深度衔接,严禁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加大薄弱园改造提升力度,建立薄弱园帮扶机制,通过城乡幼儿园结对、优质园带动、公办园辐射等方式,加快缩小办园差距。建设好省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
4.加强办园规范监管。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限价管理;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调控,引导经营者合理确定调价频率和幅度,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布,遏制过高收费。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资金账户的监管,督促民办幼儿园收费要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乱收费治理工作力度。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优化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布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各市、县(市)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要求,科学编制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期限到期后,及时滚动修编。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新城区开发建设要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点,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宜大于500米,初中服务半径一般不宜大于1000米。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要将学校改扩建纳入统一规划,同步实施。依法依规做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并撤,建立闲置校舍处置长效机制。
6.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基础条件好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坚持“一校一案”原则,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因地制宜改造学校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统筹利用老城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共服务用房和场地资源,通过改造后优先用于义务教育。通过建设新校区、合并周边薄弱学校、倾斜调配教师和编制等方式,在不产生大班额情况下,进一步扩大优质学校学位供给。
7.促推新优质学校快速成长。根据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按照3至5年一周期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落实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通过高标准新建学校、改造帮扶基础相对较好的学校等方式,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大力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健全集团化办学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集团内学校率先实现优质均衡。加快补齐皖北地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短板,通过实行“强校+”模式,多途径导入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大皖北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8.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各县(市、区)要落实乡镇寄宿制学校省定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建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切实规范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发展。鼓励在城镇建设公办寄宿制学校,满足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需要。落实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学业辅导和生活帮扶机制,支撑学生学习能力培养、生活习惯养成和身心健康发展,提升寄宿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9.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各市要制定优化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规划,各县(市、区)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大市级统筹力度,探索在市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有效缩小县区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依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
(三)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10.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持续完善国家引领、省级示范、地方为主的三级托管帮扶体系,加大对薄弱县中帮扶力度,推进县域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推进职普协调发展,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普通高中,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总量。
11.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指导各地建设一批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在保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特长优势和发展需要,指导学校加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体系建设,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努力构建科学适切、内涵丰富、体系完备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体系。
12.加快县中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皖北地区和大别山连片区县中基本办学条件。
(四)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13.扩大特殊教育资源。20万人口以上的县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推动省会城市加快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或在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部。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14.促进普惠融合发展。开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探索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强化融合教育资源保障,推进省、市、县、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
(五)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
15.积极推进“大思政课”体系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开齐开足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统筹用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等,挖掘用好红色资源,注重用好时事资源,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各学科教学。加强中小学思政课精品课程建设,遴选推出一批思政“精品课”。提高教师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建立思政课教师教研共同体、集体备课制度等。认真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德育品牌活动。
16.扎实培养科学与文化素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实施质量评估和课程标准实施质量监测。加强科学教育,推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创新。丰富科学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建设科学活动室等科普教育阵地,组织校内科学实践;拓宽校外科学实践渠道,每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以上的校外科普活动。培育一批跨学科主题学习省级基地学校,遴选一批典型教学案例。深入实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
17.全面落实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健全立德树人系统落实机制,深化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统筹社会资源推进教体融合,开足开齐体育和艺术课程。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打造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校。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以校为单位制定劳动教育清单,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
(六)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18.不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弘扬教育家精神,推动构建高水平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培育打造“教育家型”校长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学历提升,精准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充分发挥省市县教师发展机构职能作用。强化教研支撑作用,健全各级教研体系,推动各地各校常态化有效开展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强化基于教学实际问题和课(案)例的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9.有序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立足集团内和城乡间为主实施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加快实现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支持开展团队式交流,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县域统筹,促进思想政治、科学、体育、艺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校际共享。各地对培养、输送优秀骨干教师的学校给予奖励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褒扬激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跟岗实习制度。
(七)推动基础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
20.发挥各级智慧教育平台作用。丰富优质资源供给,实现各级智慧教育平台联动融通,促进高质量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输送,切实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效益。强化“皖教云”平台的引领汇聚作用,推进具备安徽特色的名师、名家、名校、名课等“四名”优质资源共享。
21.全面提升师生数字化素养。将信息素养培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培养师生信息意识、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增强师生应用能力。实施“智慧徽师成长计划”,培养一批教育信息化领导力高的名校长和信息化教学能力强的名师。强化基础教育数字化专员队伍建设,为数字化应用提供技术保障。启动全省智慧学校应用示范区、示范校遴选工作,发掘并推广各地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优秀经验做法。
(八)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攻坚
22.推进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各市县要依据国家及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等质量评价指导文件,制定质量评估评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序推进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工作。在实施质量评价督导评估的过程中,要规范评价程序、优化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效,充分发挥质量评价导向作用。
23.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探索建立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努力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深入开展命题质量评估,推进依标命题、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
24.全面推进协同育人。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构建良好育人生态。研发相关家庭教育指导资源,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积极宣传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拓展社区社会实践教育空间,加强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育人优势。
三、组织实施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认真研制本地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实施方案于2024年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统筹用好中央、省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坚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有效保障工作落实。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调整 |
省教育厅 |
省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2 |
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以及县中、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 |
省教育厅 |
省发展改革委 |
持续推进 |
3 |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资金账户的监管 |
省教育厅 |
|
持续推进 |
4 |
指导各地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挖潜扩容工作方案 |
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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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 |
5 |
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
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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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 |
6 |
指导各地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
省教育厅 |
|
持续推进 |
7 |
建设一批科技、人文、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积极发展综合高中 |
省教育厅 |
|
持续推进 |
8 |
推动省会城市加快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
省教育厅 |
省财政厅 |
持续推进 |
9 |
落实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相关任务 |
省教育厅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