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4:10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淮南市教育体育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市政府网站(http:/www.huainan.gov.cn/)及淮南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s://sjtj.hu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民生大厦9楼,电话:0554-6649307,邮编:232001,传真号码:0554-66399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市教育体育局严格遵循审慎公开的原则,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淮南市教体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聚焦教育类重要政策、体育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等重点领域共计发布信息885条,其中“教育信息”286条,“财政资金”213条,“建议提案办理”61条,“公共体育服务”38条。围绕中高考、马拉松赛事等重要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回应关切信息43条。针对招生入学、暑假安全教育、体育赛事等全年召开政风行风热线5次,为政策的有效实施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对于群众关注的教育招生政策和重要通知市教体局全年发布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政策图解等共计9重点关注解读质量和水平,极大地提升了政策的传播度和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累计共收到13条依申请办件,其中5件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7件无法提供,截至目前,所有申请已全部办理完毕,全年产生行政复议4则,行政诉讼4则,均为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摆在突出位置。定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展开全面且细致的排查工作,重点聚焦错敏词以及错链信息,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全方位强化隐私安全防护。

2024年,我局印发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未产生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后,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主流新媒体平台,构建起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沿阵地,为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群众基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据统计,2024年我局官方微博“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发布信息216条,关注量17778,微信公众号“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发布信息305条,订阅数49595

(五)监督保障

我局始终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与社会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视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关键举措。

一方面,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强化队伍建设,构建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同”的工作格局,切实以考核促提升,激励全体人员担当作为,全力推动教育体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

另一方面,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融入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大局,踊跃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交流会,借鉴先进经验。会后及时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政务公开工作全流程存在的短板弱项,确保问题及时清零。

在过去一年中,各科室及市直学校凝心聚力、恪尽职守,全年未出现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政务公开业务而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教育体育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且成效可观,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仍存在不足之处。其中,公众意见征集问题较为突出,相较于理想中的高频互动、广纳民意,过去一年面向公众的征集频次显著偏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意汇聚。

对此,我局将结合部门实际规划全年征集安排,明确主题、时间、对象,面向师生、家长等广泛纳言,对采用的意见建立台账,跟进落实,定期反馈进展,形成良性闭环,提升征集水平,助力教体事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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