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
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4 10:43来源: 市教育体育局作者:语委办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语委: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语〔2022〕1号)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站位,把握原则

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是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教育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和思想认识,把握基本原则,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尊重规律、协同创新,实现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推动全市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科学谋划,分步实施

各县区要紧扣本地语言文字工作实际和基础水平,聚焦农村地区,重点关注学前儿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群体,科学谋划、分步实施、精准分析、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大行动重点任务有效完成,推进本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更全面更高质量普及。

三、加强领导,凝聚合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政府部门主体责任,教育系统、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推动,加强本地区工作督促指导,语委各部门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语委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调度,确保全市各地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四、其他要求

各县区语委办要仔细研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于2月25日前报市语委办。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语〔2022〕1号)附件:皖教秘语〔2022〕1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淮南市乡村振兴局


淮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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