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办学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15:07来源: 市教育体育局作者:职成科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淮教体202411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410 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专业。   

二、核查内容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核查的内容包括:办学资质核查和专业设置清理。

(一)认真开展核查。一是核查办学条件。依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教职成〔20225  号)《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重点考察学校校园建设、教师配备、仪器设备、图书配备等主要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基本要求。未达到教育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标准的学校,主管部门或举办者须出具  2024 年度达标承诺,否则应停止招生。二是核查教学管理。依据《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号),在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教学管理、德育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等。三是清理专业设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中职部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皖教职成〔201214  号)等文件要求,对中职学校现有专业进行认真清理,梳理出  2024  年具备招生资格专业名单,停办连续三年不招生的专业。四是实施分类核查。对艺术、体育等类别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办学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开展分类核查。

(二)优化专业布局。各校在开展专业设置时,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围绕安徽“十四五”重点产业布局,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民宿等专业,优化整合现代服务类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的专业。鼓励开设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

(三)填报招生学校名录。根据中职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认真填报《2024年度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录》(格式见附件),并于5月底前主动面向社会公布。

  三、核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是教育部的明确规定,是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省教育厅将把各市中职学校招生资质定期公布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招生资质核查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市级统筹。办学资质核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市级统筹原则进行,在学校自查基础上,我市适时组织力量逐校开展实地核查,全面梳理中职学校相关办学条件;同时继续按照规定填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未纳入系统的学校和专业,一律视为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和招生资格。
   
(三)明确核查重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审定的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加快整合调整。紧盯仍未达到省级 B 类标准的学校,特别是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加大核查力度,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开设条件、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该专业招生。

(四)强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核查。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清理与审批备案管理。凡未按《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举办程序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的专业,不具备招生资质。对举办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校,将组织实地督查,确保所招学生在籍在读。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校于即日起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并于2024226日前完成本校2024年拟招生专业、拟新增专业、拟停办专业及现有各专业实际招生数、毕业生数等信息的录入、上报工作。认真填写2024年度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录》,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报送指定邮箱。

办学资质核查工作结束后,市教体局将办学资质核查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于20244月份向社会集中公布2024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和招生资格专业名单。未通过办学资质清查并经集中公布的学校和专业,2024年不得安排中职招生计划,不得进入安徽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统一平台,不得进行中职招生、录取,不得与高等学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体局职成科联系。

联系人:丁莉  联系电话: 0554-6653401

邮箱:hnsjyjzck@126.com

附件:附件:安徽省2024年度具备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录.xlsx

 

202421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