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属中小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2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自纠整改机制,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要素、全流程、全人员覆盖,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明晰任务,强化实效。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中小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提升素养、夯实基础、强化保障等5个方面12项任务,系统部署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筑牢实验室安全管理防线,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严密组织,全面排查。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中小学校要对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明确的4个维度15个检查项目,及时部署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与整改工作,并于2024年10月15日前以县区、市属学校为单位将本年度自查自纠报告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春;联系电话:6641394,邮箱:576177310@qq.com。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