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豆娃说法”·《淮南子》法治成语
故事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8 13:29来源: 市教育体育局作者:法规科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各县(区)司法局、教育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团委、文联,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持续打造“豆娃说法”法治文化品牌,推动全民参与法治文化创作,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营造“九五”普法开局良好法治氛围,现决定举办“豆娃说法”·《淮南子》法治成语故事创作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淮南市司法局、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共青团淮南市委员会、淮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群众均可参加;鼓励广大师生、文学爱好者、法治工作者踊跃参与。

三、大赛时间

2026年5月下旬至12月上旬。

四、参赛方式

每人限报1件作品参加大赛,可通过个人及单位两种方式参赛。

(一)个人参赛

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参加,任选一种方式即可。

1.电子邮件:请将作品电子版(word格式)连同参赛表(见附件3)和授权确认书(见附件4)一同发送至电子邮箱(hnpfxx@163.com)。授权确认书签署后扫描或拍照均可,但需画面清晰可辨,邮件主题需注明:“法治成语故事创作大赛”。

2.现场报名:请现场提交纸质稿件、参赛表和授权确认书,要求字迹清晰易辨、页面整洁。

(二)单位参赛

单位参赛作品,由各单位负责把关审核后,将作品连同参赛表汇总,统一发送至大赛活动指定邮箱。

(三)其他事项

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和学生参加大赛作品,请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邮箱(fgk6657390@163.com),由市教育体育局收集汇总。

五、作品内容

1.作品需围绕提供的《淮南子》中与法治相关的成语(见附件1)进行创作,紧扣法治主题,可适当融入“豆娃说法”法治文化元素,选取一个或多个与法治相关的成语作为核心创意来源和故事内核。

2.作品以文字形式展现,体裁不限,可采用短篇故事、微小说等写作形式,题目自拟,语言生动鲜活,避免晦涩生硬的文字堆砌,字数不超过3000字。

3.作品需准确体现所选法治成语的法治内涵,展现法治力量,坚持法治、艺术、专业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

4.作品故事需完整,结构清晰,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丰满。建议结合社会法治热点、典型案事例等进行创作。鼓励将传统法治文化与当代法治实践相结合,反映新时代法治建设成就、法治社会风貌或对法治问题的深刻思考。

六、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且参赛者拥有完整著作权,严禁抄袭、剽窃,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所获荣誉,如有引用,须注明出处。

2.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若引发相关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主办单位可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此次参赛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4.作品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不含有涉及宣扬淫秽、色情、暴力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七、工作安排

1.参赛报名阶段(5月下旬-9月30日):各参赛人员及相关单位开展创作,填写参赛表,签署授权确认书,于9月30日前将作品及参赛表、授权确认书发送至指定邮箱。

2.组织评奖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组织专业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根据大赛情况,确定适量优秀组织奖。

3.宣传推广阶段(12月上旬):获奖作品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后续作品可能改编制作成宣传海报、折页、法治动漫短片等进一步宣传。

八、奖项设置

大赛分成人及单位组和青少年学生组,分组进行评选。并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

(一)成人及单位组

共设置一等奖(最佳法治成语故事创作奖)5名、二等奖(最具法治文化成语故事创意奖)10名、三等奖(最具法治精神成语故事奖)15名,发放证书及奖励。

(二)青少年学生组

1.小学组(1-6年级):共设置一等奖(最佳法治成语故事创作奖)5名、二等奖(最具法治文化成语故事创意奖)10名、三等奖(最具法治精神成语故事奖)15名,发放证书及奖励;

2.初中组(7-9年级):共设置一等奖(最佳法治成语故事创作奖)5名、二等奖(最具法治文化成语故事创意奖)10名、三等奖(最具法治精神成语故事奖)15名,发放证书及奖励;

3.高中(中职)组:共设置一等奖(最佳法治成语故事创作奖)5名、二等奖(最具法治文化成语故事创意奖)10名、三等奖(最具法治精神成语故事奖)15名,发放证书及奖励。

九、有关要求

1.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同时在组织大赛活动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得摊派任务。

2.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动员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人员积极参与投稿。

 

成人及单位组联系人:李孟玉,联系方式:2795015,电子邮箱:hnpfxx@163.com。

青少年学生组联系人:贾华生,联系电话:6657390,电子邮箱:fgk6657390@163.com。

现场参赛地址:淮南市高新区和悦街与淮河大道中段交叉口东北角建发大厦淮南市司法局725室。

 

附件:1.《淮南子》中与法治相关的成语

2.“豆娃说法”简介

3.“豆娃说法”·《淮南子》法治成语故事创作大赛参赛表

4.授权确认书

 

 

   淮南市司法局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淮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共青团淮南市委员会

 

 

 

                            淮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

 

《淮南子》中与法治相关的成语

20个)

 

一定之法一定之规化干戈为玉帛今是昨非执正持平因事制宜、拨烦理乱、任其自流、取予有节持平之论结党营私诽誉在俗悬鞀建铎、推诚相与、谏鼓谤木、绳之以法众议成林、各守其分、涸泽而渔、焚林而猎


附件2

 

“豆娃说法”简介

 

“豆娃”是淮南普法小使者,以寓教于乐,轻松诙谐而著称,用法治文化浇灌而出的“大明星”。它诞生于“五五”普法,成长于“六五”,茁壮在“七五”普法,成名在“八五”普法,其形象灵感来自于“豆腐之法,始于汉淮南王刘安”(出自《本草纲目》记载)。

自诞生以来,“豆娃”融合《淮南子》中礼法兼治,法不阿贵,刑为等级,实质正义等传统法律文化思想精髓,不断推动淮南区域特色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发展。

历经20余年,它穿梭在古代与现代之间。从花鼓灯、推剧中的扮角、跑龙套,到参演的多部作品获全国、全省多项大奖,并作为课件登录安徽省干部教育在线,“豆娃说法”系列衍生品深受全市人民喜爱。2023年,《安徽省淮南市创建“豆娃说法”法治文化新品牌》获评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豆娃”逐渐从“小舞台”走上“大舞台”,现在的“豆娃”享誉全国,绝对算是个名娃!

“豆娃”未来将在淮南法治文化天地做出更多发展,发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附件3

 

“豆娃说法”·《淮南子》法治成语故事创作大赛

参赛表

 

序号

作品名称

姓名

笔名

报送单位

电话号码

通信地址

指导教师

备注

 

 

 

 

 

 

 

 

 

 

 

 

 

 

 

 

 

 

 

 

 

 

 

 

 

 

 

填表说明:1.作品名称、姓名、电话号码为必填项,其他项可以选填。

2.如需用笔名参赛的,需填写笔名和姓名,并在备注栏写明“笔名参赛”。

3.以单位名义参赛的,需填写报送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有其他情况也可填写备注栏。

 


附件4

 

授权确认书

 

本人是《                》的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承诺该作品系原创,不存在抄袭、转载、简单改编等行为。如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本人同意主办单位在公益宣传中无偿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同意该作品无偿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网络媒体、户外媒体和移动传媒上进行展示、展播。

 

 

授权(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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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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