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南市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6〕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有序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和招生规模。严格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使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统一平台的通知》(皖教秘〔2022〕326号)要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管理。
2.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市区的普通高中在市区内招生,寿县、凤台县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市教体局可以统筹调剂安排招生。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报考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按《淮南市202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安排》规定执行)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严禁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4.从严控制政策加分。享受下列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公示后,按招生单元报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核认定。其中,市辖区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初核汇总后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招生学校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招生学校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举办的体育、艺术类型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行为,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普通班级。省级示范高中特殊类型招生须在市教体局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完成测试,不得再进行下一轮次招生测试行为,预录取名单按照各类型1:1.5的比例报送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该校统招计划。海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6.保障特殊群体教育。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本市户籍回乡参加普通高中招考报名、考试的考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本市户籍回乡参加普通高中招考录取的,必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环节,否则不得录取。
7.压实招生工作责任。寿县、凤台县要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县域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8.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将继续把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纳入教育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情况开展督导。
9.严肃惩处违规行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普通高中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10.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解读宣传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督促各初中学校多途径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在招生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附件1:淮南市市区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2:寿县、凤台县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3:淮南市202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安排
附件4:淮南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2026年修订)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淮南市市区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
学校代码 |
招生学校 |
班级数 |
招生计划 |
特色办学 |
单列招生(在计划总数内) |
|
|
特长生 |
其他 |
|||||
|
001 |
淮南一中 |
27 |
1500 |
|
体育20 |
国际班 100 |
|
002 |
淮南二中 |
33 |
1800 |
|
体育23 |
钱学森班 80 国际班 100 |
|
003 |
淮南三中 |
21 |
1250 |
|
艺术 35 体育 27 |
|
|
008 |
淮南四中 |
22 |
1250 |
|
艺术 52 体育 10 |
|
|
038 |
淮南五中 |
21 |
1250 |
|
艺术 45 |
|
|
039 |
淮南六中 |
10 |
500 |
|
|
|
|
058 |
淮南九中 |
18 |
900 |
|
|
|
|
040 |
淮南十中 |
10 |
500 |
|
|
|
|
027 |
淮南十一中 |
12 |
600 |
|
体育 21 艺术 5 |
|
|
029 |
淮南十四中 |
10 |
500 |
淮南一中 共建班100 |
|
|
|
125 |
淮南二十一中 |
15 |
800 |
淮南二中 共建班80 |
体育 30 艺术 10 |
|
|
020 |
淮南二十六中 |
7 |
400 |
淮南二中 共建班100 |
艺术 14 体育 6 |
|
|
132 |
淮南二十八中 |
15 |
800(凤台350) |
凤台一中 共建班50 |
|
|
|
083 |
春申高级中学 |
9 |
600 |
|
艺术 30 |
|
|
042 |
望龙高级中学 |
8 |
360 |
|
|
|
|
043 |
崇文高级中学 |
7 |
350 |
|
|
|
|
044 |
世和双语学校 |
13 |
650 |
|
|
|
|
045 |
北师大淮南实验学校 |
12 |
590 |
|
体育 24 |
|
|
201 |
淮南经济技术学校 |
2 |
100 |
综合高中班 (淮南四中共建) |
|
|
附件2
寿县、凤台县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
学校代码 |
招生学校 |
班级数 |
招生计划 |
特色办学 |
单列招生(在计划总数内) |
|
|
特长生招生 |
其他招生 |
|||||
|
071 |
凤台一中 |
35 |
1750 |
|
体育10 |
|
|
072 |
凤台二中 |
18 |
900 |
|
体育20 |
|
|
078 |
凤台八中 |
10 |
500 |
|
|
|
|
103 |
凤台十中 |
10 |
500 |
|
|
|
|
035 |
凤台县精忠中学 |
24 |
1200 |
|
艺术 40 |
|
|
057 |
凤台县古城中学 |
11 |
550 |
|
艺术 25 |
|
|
079 |
凤台县龙潭高中 |
26 |
1300 |
|
艺术 60 |
|
|
204 |
凤台县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
4 |
200 |
综合高中班 |
|
|
|
|
||||||
|
022 |
寿县第一中学 |
32 |
1555 |
创新班150 |
|
|
|
024 |
寿县安丰高级中学 |
30 |
1500 |
|
|
|
|
023 |
寿县第二中学 |
29 |
1430 |
励志班165 |
|
|
|
021 |
寿县中学 |
18 |
880 |
|
|
|
|
025 |
寿县迎河中学 |
8 |
400 |
|
|
|
|
026 |
寿县正阳中学 |
6 |
300 |
|
|
|
|
028 |
寿县炎刘中学 |
6 |
300 |
|
|
|
|
030 |
寿县瓦埠中学 |
6 |
300 |
|
|
|
|
081 |
寿县万瑞高级中学 |
9 |
450 |
|
|
|
|
082 |
寿县兴华高级中学 |
10 |
500 |
|
|
|
|
046 |
寿县第一中学新桥校区 |
16 |
800 |
|
|
|
|
203 |
寿县科技学校 |
4 |
200 |
综合高中班 |
|
|
备注:特色办学类型为学校办学行为,不是自主招生行为,各学校不得违规开展提前招生测试。
附件3
淮南市2026年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安排
一、工作原则
特长生自主招生仅限市教体局审核批准的普通高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坚持“阳光招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招生计划和方案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对预录取对象和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市教体局将对各校特长生教学及管理进行综合评估,对不按规定招生或办学特色不明显的学校,将按比例扣减下一年度特长生招生指标,直至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
二、招生学校、类型及计划
|
学校 |
艺术类 |
体育类 |
合计 |
|
淮南一中 |
|
20 |
20 |
|
淮南二中 |
|
23 |
23 |
|
淮南三中 |
35 |
27 |
62 |
|
淮南四中 |
52 |
10 |
62 |
|
淮南五中 |
45 |
|
45 |
|
北师大淮南实验学校 |
|
24 |
24 |
|
凤台一中 |
|
10 |
10 |
|
淮南二十一中 |
10 |
30 |
40 |
|
淮南二十六中 |
14 |
6 |
20 |
|
凤台二中 |
|
20 |
20 |
|
淮南十一中 |
5 |
21 |
26 |
|
凤台精忠中学 |
40 |
|
40 |
|
凤台古城中学 |
25 |
|
25 |
|
春申中学 |
30 |
|
30 |
|
凤台龙潭中学 |
60 |
|
60 |
具体小项和补充条件以招生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资格条件
1.参加报考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测试。
2.考生的届别、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应达到相应普通高中录取条件。
3.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适当降至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80%划定录取建档线,其中,体育类特长生具有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初中毕业生,或初中阶段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体育比赛(限省运会青少年运动项目)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四名的运动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降至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
四、招录程序
1.信息发布。各校研究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综合测试时间)和操作细则,上报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2.自愿报名。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学校报名。
3.综合测试。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校自主进行专业考核测试,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随机督察巡查。各校预录取名单、专业测试成绩上报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在校园网和校内公示。并于2026年7月6日前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报送至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报送,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报送。
4.正式录取。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由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填报特长生单设志愿的考生,纳入对应招生学校的同一个批次提前录取:所有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专业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20%、专业测试成绩占80%)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高等级数量的多少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顺序的学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附件4
淮南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2026年修订)
一、优质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1.分配比例及条件。将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北师大淮南实验学校、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招生计划(不含单设志愿招生)的80%分配到市辖区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寿县和凤台县参照市辖区分配比例及条件实施。
由政府实施的易地搬迁而转学的学生;随军人转业、调动而转学的学生;由政府同意安排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而转学的学生,在转入学校按就读满三年学生同等享受到校指标。因学校撤并而分流的学生,相关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妥善安置,确保应享受到校指标资格学生的权益,具体方案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教体局备案。
2.分配范围及办法。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北师大淮南实验学校到校指标面向市辖区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分配。寿县一中、寿县安丰高中到校指标面向寿县分配;凤台一中到校指标面向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分配;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到校指标面向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分配。其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到校指标向大通区和田家庵区适当倾斜;淮南五中到校指标向谢家集区和八公山区适当倾斜。寿县一中、安丰高中、凤台一中的到校指标分配方案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市教体局相关政策,参照市级方案要求分配。
民族初中所在地县区内的省示范高中,在招生计划数内,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而未达到该省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名少数民族考生。民族学校依省民委省教育厅皖族〔2018〕2号文件为准。寿县、凤台县可依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招生录取流程
1.志愿填报。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即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并继续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纸质“志愿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报名点存档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志愿设置方式。市区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志愿: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北师大淮南实验学校。第二批次志愿: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志愿:淮南六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一中、淮南十四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春申中学、崇文中学、望龙中学、世和双语、淮南经济技术学校(综合高中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国际班,淮南二中钱学森班及各校特长生招生志愿单设;第一、第二批次同一批次志愿学校不得兼报;第三批次设置A、B、C、D、E、F六个平行志愿。非应届考生不得填报省示范高中志愿(即前两个批次志愿)。
3.录取规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五个维度均为B等(含B等)以上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五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方可被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最后一个录取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高等级数量的多少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顺序的学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得以成绩并列为由超计划招生。
4.录取顺序。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分三个批次依次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本批次志愿未被录取,则自动顺延至下一批次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国际班志愿录取在本校同一批次录取后进行,其他单设志愿纳入本校同一批次提前录取。第三批次在各校招生计划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录取结束后,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补录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到初中学校所在县区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录取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录取。
5.结果运用。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分别在市教体局官网、录取学校校园网及公示栏、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公布,考生必须在名单公布后7日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录取结果,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市教体局将根据各校上报的未报到名单,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考生自动放弃后的普通高中就学资格进行限定。
寿县、凤台县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生招生录取流程,报市教体局备案后实施。
皖公网安备 34040002000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