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暑假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6-06-26 09:12来源: 民办教育科作者:民教科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及从业人员:

2026年暑假将至,为巩固“双减”成效,遏制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压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保障学生暑期安全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经营管理要求告知如下:

一、严守禁令,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暑假禁止任何机构面向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作业辅导、新课预习、习题讲评等均属违规。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兼职授课或介绍违规培训。

严禁以研学、咨询、家政、小班私教等名义隐蔽开展学科培训;非学科培训不得穿插文化课刷题授课。

托管机构仅可提供就餐、看护等基础服务,严禁借托管变相补课;不得有偿辅导作业、讲解文化课;不得以自习提升、一对一答疑等名义收取学科辅导费用;不得联合私教、培训机构开展线下线上文化课教学。

二、规范收费宣传,维护家长合法权益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时,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开具正规发票。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禁止发布“提分、冲刺”等制造教育焦虑的广告,托管机构不得宣传学科辅导业务。

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消防管理规定,配齐消防设施,保持逃生通道全程畅通。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培训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巡查。禁止营业时锁闭门窗和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提供食宿托管机构落实食品留样、餐具消杀,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落实防暑、防溺水教育,严禁私自组织学生涉水活动。

四、守法经营,主动接受监管

所有机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规开展培训,且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按规定完成业务并接受国家监管。对违规机构,市、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停止培训、吊销资质。各培训机构应自觉守法,规范培训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无证办学机构须立即停止违法活动,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维护教育生态。假期期间,市、县(区)“双减”办将开展明查暗访,举报投诉电话附后,对违规培训行为将迅速处理。

感谢你们对“双减”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秩序,助力孩子们全面发展、健康快乐成长!

 

淮南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区域

学科类

科技类

文化艺术类

体育类

淮南市

7783006

6664173

6664592

2680551

寿县

3121244

4022639

4030194

3121224

凤台县

8625254

8685702

8686809

8686829

田家庵区

2682326

2698064

2671221

2682326

大通区

2503552

2519362

2519347

2503552

谢家集区

5670680
5610151

5677720

5680995

5616151

毛集实验区

8275292
8272274

8271201

8272572

8275292

潘集区

2796770

4972864

4974868

4974868

高新区

6629143

6629892

6629163

6629143

6629163

6629143

经开区

6801282

3313016

6801292

6801282

八公山区

2195503

5617309

5611707

2195502

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淮南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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