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秘职成〔2021〕169

寿县、凤台县、潘集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实习是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与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158号)文件精神,现就学生实习(含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形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是实习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学生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或明确专门负责学生实习管理的责任部门,并落实学校其他协同工作部门的责任。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学生实习的监督和管理。

二、规范实习组织,实行备案管理

(一)加强备案管理

学校要严格执行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报备制度,将实习有关情况报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省实习的,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科学遴选实习单位

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三)依规组织实施

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实习,落实对实习方式、时间、地点、专业对口、组织、报酬等相关要求。不得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组织未满16周岁学生、一年级学生参加顶岗实习。

三、加强实习管理,保障学生权利

(一)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

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的管理要求开展实习工作。

(二)依法依规签订实习协议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应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关内容签订。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三)保障学生合法权利

职业学校要协调实习单位选派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督促实习单位依法依规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劳动权益,不得进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令禁止的行为。

(四)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

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安排专人加强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和预防教育,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联络,全时段全过程精准掌握实习学生的情况,结合实习岗位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保障实习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淮南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表.xlsx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1123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